通知公告

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- 通知公告 - 正文

关于开展“锦绣中华•大美山川”微视频大赛活动的通知

作者: 赵春时 来源:太阳成集团tyc33455 更新日期: 2019-05-16

根据沈阳市委教科工作委员会《关于开展“锦绣中华•大美山川”微视频大赛活动的通知》,现就举办“锦绣中华•大美山川”微视频大赛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1、 活动主题

锦绣中华•大美山川

2、 具体安排

本次大赛旨在通过镜头进一步展示沈阳生态文明建设成果,将记录锦绣中华和祝福伟大祖国有机结合起来,突出面向基层、面向大众、重在参与,吸引师生广泛参与微视频创作,记录美丽家乡,美丽山川,美丽中国。

(一)奖项设置及数量

本次活动设立一等奖20名,二等奖30名,三等奖50名。

(二)评选程序

1.作品征集。请太阳成集团tyc33455师生于5月26日之前,将作品报送至太阳成集团tyc33455党委宣传部。

2.作品评审。5月30日-5月31日,市委教科工委将评选出获奖作品,并从中筛选优秀作品报市委宣传部。

3.作品表彰。由市委教科工委对参赛微视频作品及作者进行审定通过,对获奖作品及作者予以表彰奖励。

4.作品推送展示。选取好的作品,及时推送到市属新闻单位所属网站,“两微一端”首页首屏“锦绣中华 • 大美山川”专题和“学习强国”学习平台。

(三)作品格式要求

微视频作品格式标准共分为三类。在大屏播出的微视频作品格式4:3标清,时长 10 分钟以内。在小屏播出的微视频作品,格式为 mp4,编码H.264,画面不带logo。共设置两类: ① 横屏分辨率 1920 * 1080 ,画幅16:9 ,时长 1 分半以内; ② 竖屏分辨率 1080 * 1920,画幅 9:16 ,时长不超过 30 秒。参赛微视频作品,需为画质清晰且不带 logo的干净版。投稿时要注明摄制者的姓名、职业、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。

拍摄手法不限,内容要有完整性,视频内容积极向上、阳光健康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遵循社会公序良俗。提倡原创,严禁抄袭。作品须为本人或团队所作,拥有著作权,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;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等合法权利,如有侵权情况发生,由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,主办方不承担任何任。


请学校师生将《“锦绣中华•大美山川”微视頻大赛活动统计表》(附件1)和每个参赛作品制成三类指定格式文件,于5月26日前报送到指定邮箱。

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

联系人:赵春时 83685590


附件1: 锦绣中华•大美山川”微视频大赛活动统计表.docx

附件2:中共沈阳市委教科工作委员会-关于开展“锦绣中华 大美山川”微视频大赛活动的通知.pdf



太阳成集团tyc33455党委宣传部

2019年5月16日

要闻推荐
通知公告
媒体太阳成集团tyc33455
太阳成集团tyc33455要闻
学术科研
人才培养